同时,也正是注经家们做出的不同解释,使后人看到的经学注疏表现出史的脉络来。
合而言之,道也(《孟子·尽心下》),仁,人之安宅也(《孟子·离娄上》),夫义,路也,礼,门也(《孟子·万章下》)。26 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64、298页。
故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矣(《荀子·性恶》)【14】。当然,只有像汤、武一样懂得权险之平的圣王,才有资格诛杀暴君,否则,会造成社会动荡。在荀子的理论中,礼并不根于心,它不是仁心在行为上的显现,而是由圣人发现的客观真理,天地生之,圣人成之(《荀子·大略》)。当然,不独圣人,这也是平常人提升德行的必由之路,只不过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孟子·告子上》)。可见,圣人境界不在于经验知识的多少,而在于体天悟道【17】。
由周而来,七百有馀岁矣。(《荀子·富国》)因此,侍奉君主要顺从、恭敬、忠诚,美之者,是美天下之本也。赵鼎新,2018,《从美国实用主义社会科学到中国特色社会科学——哲学和方法论基础探究》,载《社会学研究》第1期。
【关键词】 人缘取向,义利之辨,差序格局,儒道互补,施报法则 一、义利之辨:差序格局儒家人伦关系的核心问题 费孝通(1985[1947])早年所提的差序格局,虽然缺乏精确的科学界定,却日益成为研究中国人与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概念,特别是对差序格局的性质判定也构成了中国人社会行为取向研究的重要问题。多数个体常常通过中庸式的忠恕之道化解各种即时性事件及情境中义利之间的紧张性,从而在多数私人关系之中达成长远意义上互利双赢的良好人缘。应该说,恩义负欠关系之中的施报法则,所蕴含的儒道互补的文化意涵及其人格特质,恰恰可能构成人缘取向的核心意涵,亦即先义后利、儒道互补的施报法则所蕴含的关系进退机制,实质上不同于儒家角色化伦理本位意义上的关系取向。参考文献: 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2007[1984],《合作的进化》,吴坚忠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由此,义利之辨成为差序格局中涵盖公私之争的核心性问题,对长期性角色化人伦关系的义利张力的处理也就构成了中国人人际实践之中如何做人或者说人缘状况差异的重要问题(彭泗清,1993)。戴维·维勒,2014[1999],《网络交换论》,刘军译,重庆大学出版社。
钱穆,2001[1984],《现代中国学术论衡》,北京:三联书店。在此基础上,翟学伟(1999)进一步提出的个人地位概念是指关系动态交往过程之中一个体自身具有的社会重要性在社会交往中被他人(社会)所承认的方式及其程度,个人地位的本土概念与理论框架实质上恰恰强调了中国人私人关系交往的动态性及功利主义取向的可能性,从而与儒家角色化伦理本位意义上的关系取向构成了相当的张力。具体而言,个体在与一般他人的直接性人际交往过程中,在工具性资源的人情交换中一般是通过适当吃亏而让对方欠情,在出现工具性资源矛盾时要作出让步以维持人际和谐。③事实上,许烺光(Hsu, 1971)的心理社会图也看到了感情关系与利益关系在心理认同层面的内外差序性排序。
在此基础之上,伦理化的交往获致关系发展则更多地致力于未来可能有长远利益回报而又不能明确预期之施报法则作用下的恩义负欠关系建构,以至于彼此相互施报的义利深化可能发展成为适用于需求法则的铁哥们式深度感情关系。我们可以认为,在传统乡土社会缺乏流动的归属性群体之中,个体自然继承的既有角色关系主要可以区分为以核心家人为主的深度感情关系与一般亲属、老乡熟人的普通人缘关系。翟学伟,2007,《报的运作方位》,载《社会学研究》第1期。在缺乏流动的差序格局式既有角色关系之中,以核心家人为中心的深度感情关系处于差序式人伦的中心地带,此中的义利互惠往往遵循家人式的需求法则(黄光国,1988),个体甘愿牺牲的仁义面相往往是最为明显的。
总之,深度感情关系通常是情义嵌入与利益互惠程度都较深的强连带,普通人缘关系则是情义嵌入与利益互惠程度都相对较弱的弱连带,这可以视作传统乡土归属性群体之中人伦既有角色关系的两种基本关系形态。儒家情义主导的伦理本位决定了差序格局不能简单地从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层面加以理解,特别是以报为核心运作机制的人情关系与西方文化传统中以个人爱情为主导的亲密关系有着较大的差别(许烺光,2002[1971]),以至于中国式姻缘与西方式爱情的两种亲密关系与家庭模式的比较至今仍有其重要意义(翟学伟,2017)。
道家讲守中,凡事都要‘去甚,去奢,去泰是就利害方面说‘中。廉如鉴、张岭泉,2009,《自我主义抑或互以对方为重——差序格局和伦理本位的一个尖锐分歧》,载《开放时代》第11期。
进言之,在家本位的传统乡土社会之中主要是以血缘与地缘为基础的既有角色关系,如果个体不善于处理其中各类熟人角色关系的内在紧张,就可能在归属性群体中与他人处于相当紧张的人际状态,亦即导致个体在群体中的人缘状况相当糟糕,这对依赖于归属性群体的普通个体而言是相当危险的。可以认为,为和谐而和谐的消极自保乡愿式人际实践与义利长远积极转化的忠恕式人际实践有着本质区别,这也就导致了无原则底线的乡愿式和谐主义与实质恩义互惠的中庸式人缘取向构成鲜明对照。沈毅,2005,《人缘取向:中庸之道的人际实践——对中国人社会行为取向模式的再探讨》,载《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第5期。义利紧张性的长期存在使得中庸式忠恕之道的人际实践相当重要,不同个体对于中庸实践拿捏分寸始终是有相当差别的,从而造成彼此之间人缘状况的较大差异。潘光旦,1997,《寻求中国人位育之道:潘光旦文选》,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可以认为,以礼为导向的和谐法则是个体或小我得以在归属性群体或重要社会圈中维系较好人缘的重要基础。
沈毅,2013,《迈向场域脉络下的本土关系理论探析》,载《社会学研究》第4期。应该说,深度感情关系恩义负欠关系普通人缘关系展现了儒家人伦义务由内而外亲疏远近的基本范畴,这三种关系形态之间的进退体现了差序式人伦关系中义利交织的动态性。
就其消极性收缩面相而言,中国社会及组织中宗派与派系的盛行恰恰反映了某种社会自我主义的小我内核所可能导致的社会后果,此种小我内核可能有着中国传统的家族主义派系政治门阀政治的印记(李树青,1945。然则,无论在传统官场抑或是当代单位制体系之中,上级官僚或组织领导常常需要辨析哪些下属甚或是学生懂得感恩而可能发展成为未来的恩义负欠关系,哪些下属是明显的势利分子而只能成为当下阶段性的功利交换关系。
此种义利共生的中庸式人缘取向与法家思维功利交换关系为内核的自我主义显然不可同日而语,其内在的儒道互补的关系拓展意涵也不能简单归之为儒家角色化伦理本位意义上的关系取向,这应该也指向差序格局根本性质的再判定。由此,这里所阐明的某种功利交换关系的重点通常是弱者由于当下及未来某时段内明确的利益需求预期,进而展开的种种关系学(Yang, 1994)或潜规则(吴思,2009[2001])交往策略,亦即功利交换关系之中情感隐藏乃至主动逢迎本质上是源于对资源支配者阶段性的权力依附及利益需求。
恩义负欠关系中义利转换的施报法则作用往往是较长期的,施恩者在恩惠施与阶段对受恩者未来能否给予回报通常也不能明确预期。完全趋利避害的小人及其推崇的功利交换关系在乡土社会中常常是难于得势的,狂狷式的特立独行者在其中也是缺乏生存空间的。总之,多数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常常需要遵循和谐法则处理好各类普通人缘关系,同时更要懂得依照施报法则回报对自己有恩的恩义负欠关系,不予回报而只知有奶便是娘的小人在价值体系上无疑是要被鄙弃的。总之,义与利之间的紧张性在不同情境中有不同的表现,当这种紧张性存在于大我与小我的公与私之间时,儒家利他和谐伦理的压力将更为显著。
事实上,在有关中国人社会行为取向的本土化研究中,与个人主义文化的比较研究成为主要的研究模式。尽管儒家伦理不断强化仁义的价值体系,深度感情关系恩义负欠关系及普通人缘关系始终不能涵盖中国人社会关系的全部面相。
应该说,个体在深度感情关系恩义负欠关系及普通人缘关系的人伦关系之外,常常不可避免地需要面对某些功利交换关系,这就使得个体在心理态度与外在行为层面可能存在矛盾或者是错位。当然,个体在传统乡土社会缺乏流动性家本位的差序格局之中,不仅要在直接的人际交往的资源交换过程中对自我利益加以节制,还需要考虑在归属性群体中同一层次上间接性的资源比较的相对平衡,即在个体资源生产过程与集体资源分配过程中都要趋于平均水平或中间水平。
此种既有角色和谐法则指引下的人缘取向行为方式是个体在其归属性群体及重要社会圈中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在此基础之上则指向于施报法则指引下恩义负欠关系的有效建构及其尽力回报,甚而彼此交往缘分的深化有可能达成拟家人需求法则的双向深度感情关系。笔者认为这一区分有相当的合理性,中庸由儒家理念层所指向的圣人人格常常是不可求的,在常民层的中庸实践中往往呈现为积极意义更为明显的克己复礼的忠恕之道,此种人际层面的中庸之道常常能达成长远阴阳转换的义利共赢。
②功利交换关系内在情感、信任与实质义务的匮乏,使得其明显不适用于以信任与义务为关系启动机制的社会交换论。恩义负欠关系的建构及发展体现了重要恩义嵌入及长远回报儒道互补的施报法则,当然陌生人之间施恩不望报的深层内涵则展现了儒家利他和谐伦理外延拓展的可能性。要言之,差序格局人伦关系的本质是由普通人缘关系恩义负欠关系及至深度感情关系由外而内缘分发展不断深入的关系网络,人缘取向本质上不仅意味着维系归属性群体内部角色化的普通人缘关系的相对和谐,更重要地还是体现于建构单向深度负欠与义利长远转化的恩义负欠关系,进而可能在生活及工作交往中发展形成双向自然缘分式铁哥们的深度感情关系。在当代社会,普通人缘关系由于社会流动与学习工作的机缘,其关系交往的选择面较之传统乡土社会有了相当明显的拓展,亦即一般亲属邻里之外的同乡、同事、同学、战友等诸多关系,这些弱连带熟人关系通常构成了关系交往的起点。
由此,现阶段深度互动频率较高的功利交换关系表面看来处于人际互动的核心地带,但其内在的心理情感则可能是相当微弱乃至趋于负向的。事实上,儒家伦理的义不是要从根本上否定利的存在,只是否定追逐私利或利己,进而肯定公利或利他,以维系人伦关系以至归属性群体的和谐为要义,因此义的本质即为某种利他和谐伦理。
沈毅,2019,《儒法传统与关系信任的指向——兼论中国人社会关系的分类与区隔》,载《开放时代》第4期。沈毅,2007b,《仁、义、礼的日常实践:关系、人情与面子——从差序格局看儒家大传统在日常小传统中的现实定位》,载《开放时代》第4期。
尽管西方社会心理学家也开始倡导关系性存在(relational being)的社会建构论,然则个人主义的自我概念始终意味着相对明晰的个体边界(格根,2017[2009])。何友晖、陈淑娟、赵志裕,1991,《关系取向:为中国社会心理方法论求答案》,载杨国枢、黄光国(主编):《中国人的心理与行为(一九八九)》,台北:桂冠图书公司。